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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浙江省农村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省统考考生守则 | |||||
作者:佚名 新闻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6-10-12 ![](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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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每科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得入场;开考三十分钟内不得离开考场。 三、答卷要求用蓝、黑颜色的钢笔和圆珠笔答卷;此外,除有关科目必备指定文具用品外,其它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(包括通讯工具等)。 四、考生对号入座,须将自己的身份证、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。只能在答卷纸规定的地方填写自己的姓名、考号、考试科目等,不得在答卷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。 五、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。 六、在答卷纸的密封线外答题。 七、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,不准喧哗、吵闹,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。 八、考试中,不准交头接耳、左顾右盼、打手势、做暗号,不准夹带、偷看、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,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。 九、考生提问,先举手,得到允许后可提问有关字迹不清、卷面缺损、污染等问题。 十、考试终了信号发出后,考生须立即停笔、将答卷顺序排好反扣桌上,待监考员将答卷收齐后,起立,依次退出考场,不准在考场逗留。 二00六年九月十八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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